时间: 2024-11-01 20:41:49 | 作者: 可燃液体安全柜
人民网厦门9月12日电 近日,按照厦门市燃气安全整治工作相关部署,厦门市、湖里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手开展专项行动,加强燃气瓶等监督检查,保障市民煤气罐使用“瓶”安,进一步织密织牢燃气“安全网”。
目前,不少家庭、餐饮店等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而液化石油气的专用周转包装物——液化石油气钢瓶(俗称“煤气罐”),是危险性较大的特定种类设备,其不仅有保质期,若储存不当,还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而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唯一一家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华润燃气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该检验站日检验量达350只液化石油气钢瓶,主要任务是重新检验超期气钢瓶,把检验合格的气钢瓶进行二次喷涂送往充装单位,不合格的气钢瓶则统一报废处理……其操作是否规范、流程是否合规等涉及千家万户的安全。
近日,厦门市、湖里区两级市场监管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执法人员来到该检验站进行监督检查。现场,除检查检验站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在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验情况等外,还重点对检验站钢瓶收发情况、报废气钢瓶去功能化统计台账、检验报告出具情况以及报废气钢瓶的处理情况等进行详细检查。
执法人员排查气钢瓶回收登记、抽残、拆卸瓶阀等各环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检验站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检验工作,切实保证气钢瓶检验质量,同时要求对检验中发现的各类气瓶安全违法线索及时报告,从源头保障钢瓶安全,并强调燃气特种设施安全生产运行的重要性,引导企业适时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设施设备的巡检、维护,逐步的提升应急处置及保障能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合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应由具备气瓶制造资格的厂家生产,且需要有当地检测部门出厂监督检验的标志(TS)。”执法人员介绍,根据《液化石油气钢瓶 GB 5842》标准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为8年,根据TSG 23-2021《气瓶安全作业规程》9.3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每4年检验1次,“超出原有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经气瓶检验机构安全评估检验合格的,可延长一个检验周期(最多不超过4年)。”
执法人员查看气钢瓶上生产单位许可代号和出厂日期等钢印信息标识。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
湖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超过规定使用年数的限制或未按时进行定期检验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可能由于材质劣化等问题造成气瓶抵抗腐蚀能力、耐压程度降低,加之瓶阀使用超过一个定期检验周期后安全状况不明,接着使用钢瓶,存在泄漏、爆炸的危险,“使用者应注意查看识别瓶身钢印及所喷涂的检验日期标识”,如发现已超越检验有效期,应及时与瓶身上标示的气瓶公司联系,请其回收钢瓶,如发现“黑气瓶”,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反映。
“燃气使用事关市民生活便利,燃气安全事关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这个的人说,8月下旬,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全市燃气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织密织牢全市燃气“安全网”,提出“用3个月左右时间集中攻坚”,并重点加强气瓶监督检查、燃气具经营环节监督检查、燃气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生产环节监督及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等四大方面。接下来,该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开展燃气安全专项隐患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通过精准严格有效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将从严从快从重进行查处,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余乃鎏 陈琼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