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7-16 00:20:06 | 作者: 毒麻药品柜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人吃五谷杂粮难免会生病,生病就要去医院看病、吃药。可你知道吗?有的药是特殊管理药品。
什么是特殊管理药品?主要是指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管理药品。
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精神依赖性的药品。依据人体对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一类和二类。
医疗用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强烈,治疗量和中毒剂量相近,不正确使用会致人中毒或者死亡的药品。
《反条例》所指的“”是体育运动中独特的专用名词,是国际体育组织(世界反机构)规定在体育运动中的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的统称。
特殊管理药品若流入非法渠道将会导致药物滥用,对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危害。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强化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监督检查,坚决防止特殊管理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已将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纳入2021年度全市药品工作检查要点。面向全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开展销售特殊管理药品整治,强化风险监管,以“四个最严”要求,全力做好特殊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整治重点聚焦以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销售品、第一类等国家禁止零售的品种;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利用互联网违规销售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
全市开展药品专项检查,重点围绕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等品种,督促辖区内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反条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和网上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含药品的行为。
创新推进特殊药品信息化管理,研发了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电子监管系统。系统前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实行实名登记销售,且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杜绝该类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不断加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力度,防止流弊事件发生。
推行“行政+专家”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新模式。依托药品专家的专业评审,结合行政监管法律和法规,对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验收标准、安全保管措施、使用安全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检查评审,逐步提升全市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管理能力,杜绝有几率存在的风险隐患。(袁堃)